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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日電)DRGs引醫師反彈。楊志良說,制度會有優缺,缺點可改善,立法院是監督之責,非以立法權凌駕行政權,而DRGs的目的是提高醫療品質,先進的社會福利國家都有實施。 過去健保給付採實報實銷,論量計酬,常被詬病誘使醫療浪費。健保署自2010年分階段推動「住院診斷關聯群(DRGs)」制度,針對同種疾病,依處置方式、患者年齡、有無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分類,不論醫院採用何種治療手段、藥物、住院天數,皆採同病同酬支付。 健保署認為新制有助提升醫療專業自主,減少不必要住院;但醫界憂心搶救病人還要顧及賠錢,院方恐狂推自費項目或趕病人出院,重症患者恐淪人球。原本新規定是今年元旦全面實施,幾經修正,延至3月再上路。但日前有民進黨立委認為這是馬政府在看守期間強行通過的政策,因此發起連署,要求暫停實施。 亞洲大學教授楊志良表示,新制度會有優缺,缺點可以改善,從他在衛生署任內就啟動第一階段DRGs 制度,初期醫界反彈聲浪很大,經過一段時間後,待大家看到優點,改善缺點後就從反對變成支持。 「全球社會福利先進的國家,哪一國沒有實施DRGs」楊志良舉例指出,美國、德國、加拿大、紐西蘭都有實施DRG。 楊志良說,DRGs 制度已討論10多年,分階段實施是屬於行政權,現今立法院要以立法權干預,立法院若認為這個制度不好,應盡到「監督」之責,不應該凌駕行政權,否則應建議修改健保法。 楊志良說,DRGs 目的是提高醫療品質,因為標準化醫院會執行出院計畫及準備,節省費用只是附帶的結果,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品質。 至於外界憂慮恐造成重症人球,楊志良認為,大病和小病要分開,現在感冒、腸胃、慢性病都擠到醫學中心看門診,其實門診應該由一般診所處理小病,醫學中心應是處理醫學中心層級應有的患者,多收住院患者。1050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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